书屋不豪华,非常朴素——室内宽敞明亮,几张暗黄色的长桌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一起,白色的书橱靠着墙壁,各种各样的书按照分类摆着,干净而简洁。对我而言,这小小的书屋就是我最完美的乐园,所有快乐的时光都好似在这里度过一般。在这里,仿佛过得每一秒都极为的缓慢,慢到好像可以一日三秋。
走进书屋,每次都能看见村里的男女老少安静地翻看着手中的书本。带着红领巾的弟弟妹妹们也收敛了心思,对着书本做笔记。几个要好的坐在一起,小声地讨论着书里的内容。这时,我都会感到一种浓浓的自豪感——仿佛给他们带来知识的是我一般。
我在这个书屋看的第一本书是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较好,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书屋。午后的阳光透过透明的玻璃窗射了进来,洋洋洒洒地将光点随意泼在书上,这时的我正看到伊丽莎白对达西说的话——“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小说里的伊丽莎白有胆识,有远见,敢于和比自己身份地位高的人说“不”。我想,可能因为这一点,达西才会深深地迷恋着她。每读一个字,都感觉是灵魂的一种升华,让人不觉得沉入书的海洋中。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教会了我:“感谢生活赐予的机会,不强求,不懦弱。美好的感情永远值得人们珍惜。”
村里能有一个书屋,让我很高兴。我可以如鱼儿一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可以如鸟儿一样在书本的天空里飞翔,更可以如小草一样等待春雨的滋润。每在这读完一本书,就多懂了一个哲理。《简·爱》教会我,有了尊严和爱,人生才会有一定的价值;《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教会我,要自由乐观,要坚持不懈,要积极向上;《老人与海》教会我,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小王子》教会我,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镜是看不见的。
苏轼的“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成为了我的座右铭。在书屋里,我用这句话鼓励自己,激励自己,发誓要成为一个学富五车,才华横溢的气质女生。而我的知识,一部分都来自于书屋中的书本。
我开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生气的时候,第一个想去的地方都是书屋。我在书屋里度过了一秒又一秒,一分又一分,在漫长的时间中,翻着书本,寻找快乐,寻找悲伤,寻找愤怒,在每个文字中感到来自灵魂的充实——这是一种无法用文字直接描述出来的享受。毫不夸张地说,是书屋给予了我满腹的道理,是书屋让我开阔了视野,是书屋见证了我的成长。
书屋,是我梦想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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