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这是个我从未听过的名词,今天的美术课上被提到了。起因是偶然提到了溜白菜的图片,我在网上早已看到,以前只是以为有人一时兴起,想通过溜白菜来吸引一下眼球,却没向导这种奇怪又好笑的事居然叫行为艺术!我暂且将其定义为:具有另类创新意识的人所做出的用以表达其独特思想感情的非凡行为举止。
像凡。高割自己的耳朵一样,这些行为一般都比较超出人们的正常思维所想。很荒诞,很离谱,很好笑,很能引起人们的无限遐想。
同时被提到的还有最近流行起来的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对于这个人我是完全持鄙视态度的,一个利用公共资源来大肆炒作自己的人,绝对是个无聊的人,而且这个人的文化价值几乎为0。
行为艺术,我是不反对的,不仅不反对,我赞成用创新手法大胆表达思想言论。但是,以上提到的,真的算是行为艺术吗?我认为,不,它是行为,没错,可再冠上艺术二字,实在不妥。艺术,应当是给人以美的观感享受,并且应当有深刻的内涵,表达出对事物、世界、人的某种态度或看法。上面所述的两件事,实在不符合这两点。
一个国家能够永久流传的是文明,而文明的重要组成是文化,文化的优劣,往往决定着国家的素质。只有文化环境质量好,才能促使民族的文化修养保持一定高度。低级趣味的出现是个危险信号,庆幸的是,我还没有看到大批追捧它的人。